9月29日消息:不久前,一則《湖北襄陽舊城改造 花400萬保護323歲古樹》的新聞引起了人們的關注。許多人在熱議,花400萬元保護一棵古樹,值不值?筆者認為,花錢保護古樹值!
古樹是一個地方歷史的見證,可以說古樹就是一部活得歷史書。保護了古樹,就是保護了歷史,就是保存了我們的記憶。在城市園林綠化提檔升級,以及森林城市建設快速推進的當今,敢花巨資來保護一棵古樹,筆者認為是一種擔當,是責任感的驅使。樹可以再種,但歷史不可以重復。一些人認為花這么多錢來保護一棵古樹,很不值得。筆者認為,我們保護的不僅僅是一棵古樹,更重要的是我們保護了一種意識?什么意識?愛綠、護綠的意識,尊重自然,尊重歷史的意識。花巨資保護古樹,是我們意識的一種轉變,可以說,愛綠護綠意識已經在逐漸深入人心。
讓城市擁抱森林也好,還是讓森林擁抱城市也罷,都需要我們有一種深厚的責任感,這種責任感不僅是我們植樹造林,綠化祖國的責任感,更是保護我們賴以生存的生態環境的責任感。古人云“十年樹木,百年樹人。”,在當今生態環境脆弱,污染壓力大的形勢下,我們更要樹木、樹人同抓共舉。保護古樹,說得容易,做起來難,這種意識需要我們入腦入心,從點滴做起,莫以善小而不為。
其實,保護古樹也是一 種尊法守法的行為。1992年5月20日國務院第104次常務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綠化條例》提出古樹名木的含義和范圍,同時規定:“對城市古樹名木實行統一管理,分別養護。應當建立古樹名木檔案和標志,規定保護范圍,加強養護管理。”并嚴格強調“嚴禁砍伐或者遷移古樹名木”,對“砍伐、擅自遷移古樹名木或者因管護不善致使古樹名木受到損傷或者死亡的,要嚴肅查處,依法追究責任”。
人是大自然的一部分,樹木也是大自然的成員,大自然的每個分子都應共生共融,相互尊重,相互依存,這才叫和諧,這才是我們人類社會發展的基礎。對古樹進行保護,看似是件小事,其實是件大事,因為古樹不可以復制,不可再生。每一棵古樹都有一段歷史,都有一段故事,我們對古樹的保護就是保護歷史,就是保護自然,就是保護我們自己。